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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17日 星期二

留學免息貸款增名額 條件更寬

北市補助留學青年最高300萬免息貸款,但5年來,有157人因長期旅外遷出戶籍失去補助資格,收到追討貸款的通知十分錯愕、不解。
教育局表示,戶籍法規定,2年內無返台紀錄會自動除戶,為讓學子安心工讀,近日放寬規定,只要戶籍未遷至他市,仍在國外就學都符合補助資格。
這項措施,目的是鼓勵青年勇於築夢留學深造,在前市長郝龍斌任內推動,讓設籍北市的20歲至45歲青年免息貸款最高300萬元。其中,技職與碩士可貸款100萬,年限10年;博士可貸款200萬,年限16年。100年6月至今已有5千多人申請。
但教育局綜企科長諶亦聰指出,依照「戶籍法」,出境2年以上就會自動改為遷出登記,表示出國讀書還要每年回國,以免被戶政事務所遷出戶籍。但不少領補助出國讀書的學生,經濟並不寬裕,不願多一筆來回機票的支出,造成157名申請人因此喪失資格,遭審計處要求追討留學補助貸款。
因此教育局宣布,將放寬條件,即使出境2年未回國,只要不是將戶籍遷到其他縣市,或是仍在學、或畢業後3個月內返台,皆符合申請資格。
民進黨籍市議員何志偉以自身經驗表示,出國生活費學費不太穩定,累積工作經驗也很重要,出國多年不回台也是有可能的,按原制度,因不便回國就抽人銀根,對留學生傷害滿嚴重。對於教育局新規定,何樂見其成,但也提醒,要慎防拿貸款出國打工賺錢、惡意詐領的對象。
國民黨籍市議員郭昭巖說,到國外唸書不一定很順利,如真的持續就學滯留不歸情有可原,但拿補助卻荒廢學業遲不返國的人,也不需要補助他。
北市青年留貸今年有多項新規定,名額擴大辦理到每年1200名,另新增排富條款,年所得117萬以下(未達綜合所得稅20%級距)可全額補助,年所得117萬至235萬(綜所稅20%級距)可半額補助,年所得235萬以上(級距達30%)不予補助。
文章轉自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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